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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贵安新区办公室印发《贵阳贵安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1年。
在住房公积金方面,《措施》提到,支持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既提又贷”;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调整为20%;缩短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间隔限制;贵州省内其他市(州)和省外缴存职工在贵阳贵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户籍地限制;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补息贷款。
《措施》还提到,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对个人商业贷款实行首套房贷款首付20%,执行利率下限政策。
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对云岩、南明老城区(一环以内)被征收房屋,取消不高于800元/平方米的安置补贴;鼓励被征收人到贵安新区异地购房安置或等价实物安置。
《措施》还提到降低开发成本、优化规划审批、合理调整结构、支持诚信优质企业发展、提升政务服务、支持避暑类地产发展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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